在我们离婚后的第11天.我们复婚了.
我抛开了我的固执.又一次的在你身上刻下我的名字.
或许真的习惯了.习惯了每天晚上在电话中和你道晚安.已经成为我现在生活的一部分.
我以为我的名字在你身上消失的那一刻.也永远离开了114.我又回来了.
我视社会舆论为空白.不去计较周围的事事非非.哪怕以后只有你一个人陪我说话.就当你是我的整片天空.
我相信我的选择是对的.因为.我爱上了这个虚拟世界的你.
既然爱你.就要爱你的山高路远.
既然爱你.就要爱你的浩渺蓝天.
既然爱你.就要在你的身上刻下我的名字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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